明代军户卫所制度及山西大同镇阳和卫军屯李鹏、李宁公考略
2023-02-25 17:51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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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作者:村夫 f-210   

 明朝建立之初,朱元璋承袭元制,以配户当差为原则,把全国居民按职业不同编成了不同种类的户籍,比如军籍、民籍、匠籍、医籍等。

        这些户籍类型世代传承,没有特殊情况,轻易很难改变。以军户为例,虽然为明朝提供了稳定的兵源,但与此同时也造成了阶级的固化。在军户制度下,一旦被编入军籍,世世代代都将受到严格的限制,要想改从它业是非常困难的。例如洪武二十二年就下了一道圣旨:“在京但有军官军人学唱的,割了舌头;下棋打双陆的,断手;蹴圆的,卸脚;作买卖的,发边远充军。”根据顾起元所写的《客座赘语》记载,龙江卫指挥伏颙与本卫小旗姚晏保蹴圆,卸了右脚,全家发赴云南。足以见得军户受到的人身限制有多么严苛。为了避免军役波及自己的子孙,普通民户也不愿意同军户通婚,这导致军户的择偶圈子十分小,很多人到了三四十岁都难以成婚。此外,军户的生活状况也很不理想,屯田土地被侵吞,军饷被克扣的现象十分严重。再加上边班制与京操制让士兵“北人而南,南人而北”、 “南方之人死于寒冻,北方之人死于瘴病” 、“长解负累,有死于沟壑,而莫知之者”。面对如此困境,明代军户无不期盼着能够脱离军籍,逃离苦海。那么在严苛的军户制度下,他们到底有没有办法能够摆脱军籍呢?办法大概有合法和非法两种途径。

        合法的途径就是得到皇帝特恩,从而免除兵籍。要想得到皇帝的特恩,最好的办法就是读书有成,成为国家认可的人才。比如在洪武二十三年,潮州生员陈质的父亲去世,按例陈质应该补充其父空缺充军入伍。可是朱元璋却认为“国家得一卒易,得一才难”,从而特许免除了陈质的军籍。根据《明经世文编》记载,在宣德年间,明朝颁布了《军政条例》,规定“故军户下,止有人一丁,充生员,起解兵部,奏请翰林院考试,如有成效,照例开豁军伍。若无成效,仍发充军。”

        这个条例将读书免除军籍这一渠道以法令的形式固定下来,要求同时满足两个条件,即军户内只存一丁,且有生员的科名,同时还要通过翰林院的考试,方能除去军籍。所以说,在明朝读书是真的可以改变自己以及子孙后代命运的。不过读书解除军籍的路子看似美好,但实际上极难实现,通过翰林院的考试岂是那么容易的事情。

        对大部分普通军户来说,最现实的选择就是逃跑。

        为了对付逃军现象,明政府制定了专门的清勾制度加以应对。清勾制度其实就是清军和勾军两个制度的统称。清军是指清点军籍,稽查军伍空虚的情况;勾军是在清军发现空缺后的对应措施,分为跟捕与勾补两种。跟捕是追捕逃跑的本军,勾补是到军户原籍勾取人丁进行补充。如果正军家中无人,就勾取他的族人充数,总而言之,一定要保证军队人员充足。由于跟捕难度太大,所以在明朝主要采取的措施是勾补家丁。也就是说,如果一个士兵逃跑,明朝官府多半不会下力气追捕他,而是直接到他家里抽取另一人来顶替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,清勾御史和地方官员们往往不会善待军户,顶替之人的境遇悲惨之极。实无异于驱而纳诸死地也。故先此清勾之年,多有自抉其耳目,自残其肢体,遂成痼疾,甘为废人。自背其妻子,自弃其田庐,鼠窜他乡,遂填沟壑。其孤单稚幼不得己从解者,祖哭其孙,母号其子,一军就途,哭声载道。所以说,在清勾制度的约束下,要想做逃军,要么想办法拖家带口一起逃走,要么就得让亲人替自己承受苦难。

        根据《明宣宗实录》的记载,士兵逃亡后“有诈为死者;有更名充吏卒贴书,倚官害民者;有为僧道生员者;有投豪势官民为家人佃户,行财生理者;有隐其丁口寄于别户,并于外境立民籍者。”

        明朝中后期,由于卫所士兵大量逃亡,为了补充军队,明廷不得不大规模实施募兵制。由于募兵的待遇比卫所士兵好了很多,既不需要从事生产劳动,也没有身份上的诸多限制,只要安心打仗就行。因此本来隶属军籍的士兵中有很多逃离军籍,加入到招募的队伍中去,摇身一变成为募兵。

        明朝初年建立了一套僧籍与道籍制度,对和尚道士的控制相对严格。但是随着时间推移,这项制度名存实亡。寺院、宫观渐渐变成了无籍之徒的避难所。宣德十年就有一份奏折指出:“近年军民之家,通逃、规避税摇,冒为僧道,累以万计。”之所以这么多人在逃亡后选择去做和尚道士,主要是因为僧道“不耕而食,不蚕而衣,不货殖而财用有余,故人皆乐为之。”能够不劳而获,寺院和宫观自然成了逃亡者十分喜欢的去处。

        士兵在逃跑后,大多数情况下是不敢跑回原籍的。很多时候无处傍身的他们只能聚集在一起,成为强盗。永乐元年五月,成祖就勑北京留守行后军都督府说:“比闻大宁诸卫官军多逃于口外,相聚劫掠”。更有甚者,碰到饥荒年景,这些士兵在逃跑后还会和饥民联合起来,成为反抗明朝统治的起义力量。

        明朝世代沿袭的军户制度虽然在前期给王朝带去了很多实惠,但随着时间的推移,这种制度的弊端也逐渐显现。军户地位低下、负担沉重,边班制与京操制更是让士兵苦不堪言。

        军户子弟虽然可以通过参加科举考试来摆脱军籍,但能做到的毕竟寥寥。为了自由和生存,他们中的大多只能选择逃亡。在逃跑后,他们的出路各不相同,但由于成为了无籍之徒,他们基本上也只能过着背井离乡、隐姓埋名的生活了。

        《明史》记载,明朝建立后,“自京师达于郡县,皆立卫所。外统之都司,内统于五军都督府,而上十二卫为天子亲军者不与焉”。这就是说,朱元璋把全国划分为若干个卫所,军户们就被编入各个卫所之中充当卫所兵。之所以叫“卫所”,是因为这套体系是由“卫”和“所”这两种基本的建制组成的。按明朝的制度,中央设五军都督府,把全国各省分为五大片区,由五军都督府分片管辖。每个省设一名“都指挥使”,负责管辖本省的卫所,相当于现在的军一级建制。每个省又被分成若干个“卫”,每个“卫”设“卫指挥使”,相当于现在的师一级建制。每个“卫”下辖五个“千户所”,每个“千户所”下辖十个“百户所”,每个“百户所”下辖两个“总旗”,每个“总旗”下辖五个“小旗”,“小旗”是这套卫所制度的最基层编制,下辖十名士兵。

        明洪武二十六年(1393)置阳和卫,属山西行都指挥使司。

        宣德五年,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万全左卫、万全右卫、宣府前卫、宣府左卫、宣府右卫、怀安卫、开平卫、延庆左卫旧属北平行都司,后改、延庆右卫旧属北平都司,后改、龙门卫、保安卫旧属前府,后改、保安右卫旧属前府,后改、蔚州卫、永甯卫、怀来卫、兴和千户所、美峪千户所、广昌千户所旧属山西都司,后改、四海冶千户所、长安千户所、云川千户所、龙门千户所。

山西都司

        旧有太原三护卫,后革。蒲州千户所,改属直隶,广昌千户所,改属万全都司。

        太原左卫、太原右卫、太原前卫、振武卫、平阳卫、镇西卫、潞州卫、沈阳中护卫后设、汾州卫后设、沁州千户所、宁化千户所、雁门千户所、保德州千户所,已下添设偏头关千户所、磁州千户所、甯武千户所、八角千户所、老营堡千户所嘉靖十七年添设、晋府仪卫司、沈府仪卫司、代府仪卫司、晋府群牧所、沈府群牧所、代府群牧所。

山西行都司所辖范围

        旧有蔚州卫,后改属万全都司。大同左卫、大同右卫、大同前卫、大同后卫、朔州卫,由山西大同等处卫所调改及添设:镇虏卫、安东中屯卫、阳和卫、玉林卫、高山卫、云川卫、天城卫。正统三年三月,置威远卫。成化十七年三月置平虏卫。另领山阴千户所、马邑千户所、成化二十一年置井坪守御千户所。至此,山西行都司所属卫所基本固定,领有十四卫和三个守御千户所,即十七卫所。

        阳和卫城,高山卫附,洪武三十一年筑,周围九里三十步,高三丈五尺,壕深三丈。门三:东曰成安,西曰成武,南曰迎宣。上各连楼,窝铺十四座。外各连月城,东半属阳和卫,西半属高山卫。

        建筑卫城的同时,需要建设屯兵堡。为方便屯守,一些离卫城较远的地方,还需建设军屯,供军士屯住,以一百名军士建立一屯,即一个百户所建一屯。明制,军士入伍,妻子等家属随同,此外,要求每位军士带一名随伺,称作余丁或军余。这样一名军士实际就是一户,至少有三口人,一个百户屯,至少有三百余人。在大同北部,今天的右玉、左云、新荣区、阳高、天镇及河北省阳原等地,就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军屯群落。

        东井堡就是阳和卫卫城以南一处扼守通往京城官道上的重要军屯地。

        据《大同府志》载,到正德年间,大同镇所属各卫军堡共三十一堡(名称略),其中阳和卫三堡,即白登堡、关头堡、猫儿庄堡,其中猫儿庄堡为本卫哨马营。

        除军堡外,正统以后,民堡也在大同地区兴起,由于蒙古骑兵不断侵入抢掠,许多村庄或一村建一堡,或者几村合建一堡,一旦边关有警,村民等全部进入堡内,关闭堡门,设民丁自御。据明正德《大同府志》载,除三十一座明确记载为军堡外,在大同府统御地区,尚有土堡七百九十二座。

都指挥使司、卫指挥使司、千户所、百户所官员称谓及其品级

        都指挥使司有都指挥使(正二品)、都指挥同知(从二品),都指挥佥事(正三品),其下属有经历司经历(正六品)、都事(正七品),断事司断事(正六品)、副断事(正七品)、吏目等。都指挥使、都指挥同知、都指挥佥事等高级军官都不世袭,由朝廷从世袭军官中升任或从武举人中任命。卫有指挥使(正三品)、指挥同知(从三品)、指挥佥事(正四品)、卫镇抚(从五品),其下属有经历(从七品)、知事(正八品)、吏目(从九品)、仓大使、副使等。千户所有正千户(正五品)、副千户(从五品)、所镇抚(从六品),其下属为吏目;百户所有百户(正六品)、总旗、小旗。自卫指挥使以下军官则都是世袭的。

        明末大同镇阳和卫军屯李鹏、李宁二公遣离子嗣尚昇、尚贤及族人历史背景:

        明末,姜瓖任镇朔将军印大同总兵官,1644年李自成攻克太原 ,降大顺政权。

        1644年三月大同、宣府、居席降,李自成迫至京师城下。

        1644年三月十八日李自成率领农民起义军攻破北京外城,直逼皇宫。十九日破城,崇祯帝朱由检自缢。

        1644年四月二十二日清军由明将吴三桂开关迎入山海关,击败李自成。

        同年四月清将恭顺侯吴顺华率兵攻大同,六月初六日姜瓖杀大顺守将张天琳,降清英亲王阿济格。

        1644年九月清顺治帝福临从盛京入关到北京。十月初一颁登基诏书,正式定都北京。

        顺治五年姜瓖得知多铎病故,多尔衮染病,十二月初三(1649年1月)于大同起义归南明,割辫为标志,遵用永历正朔。耿焞逃往阳和,家眷被姜瓖处死。多尔衮得知消息,派阿济格载红衣大炮急赴大同,沿途扫清大同府周边州县姜瓖所部,直逼大同城,阳和卫东井堡扼守清军进军要道,兵锋所向,鹏、宁所在军屯地首当其冲,战争结局清军胜。

        姜瓖反清复明前夕,鉴于时局动荡,军情多变,朝代更替的严峻复杂环境,为保全后人,接续香火,据怀仁神嘴窝村《李氏家谱》记载,顺治五年(1648)初秋,时任明山西行都司阳和卫东井堡(集)军屯地千户总李宁(李尚贤之父)与其兄(叔伯或堂兄)李鹏(李尚昇之父)在明末清初朝代更迭生死存亡战争险恶环境中前路未卜,生死难料,于是秘密计议,做出一个大胆且冒险的决定,并立即果断实施,这个决定就是由军屯地秘密遣散二公之子李尚昇、李尚贤等族人,尚昇、尚贤兄弟即由鹏、宁二公派军中族亲隐秘护送,沿途机警疾行,辗转跋涉,风尘仆仆,连日赶路,几日后(东井堡——神嘴窝村约100余公里,)最终落脚大同府桑干河畔神嘴窝村定居下来。尚贤娶同村大户杨氏为妻,尚昇(阳和卫有妻室)、尚贤就此成为怀仁神嘴窝村一世祖,居此繁衍生息。

        顺治五年十二月初四日阿济格率清军到大同城下,进行围剿。

        顺治六年八月二十八日姜瓖部下总兵杨振威带六百官兵发动兵变,杀姜瓖与其兄姜琳,弟姜有光,持首级出城受降。次日,清军入城,大同全城军民屠戮殆尽,多尔衮“谕大同城内官吏兵民等曰:姜瓖自造叛逆大罪,摇惑众人,诱陷无辜,尔等被围城中,筑城掘濠,使城内人不能逸出,然后用红衣大炮攻破,尽行诛戮。”城墙高度拆除五尺。

        鹏、宁二公结局如何?已无实据可靠,若战败被俘仍活在人世,时过境迁,斗转星移,总会传出一些口信,结论是二人音讯全无,不知所终。同样,二公当时在明军中军职官阶亦无实据佐证,后人记录这段历史留下一些未解谜团,引发诸多遐想。同时,也促使族人继续探究二公在明清风云际会中的足迹,本真记录这段家族史进行不懈探索。

        从清顺治帝入关,多尔衮屠大同城至公元21世纪16年代,三百六十余年间,怀仁神嘴窝村《李氏家谱》谱录自一世尚昇、尚贤二公始,至今神嘴窝村李门已繁衍十五代,计约1100余口,勤劳继世,耕读传家,人丁兴旺。

        在历史转折的关键时刻,一场改朝换代的战争,催生了鹏、宁二公做出果断决定,以睿智舍己的担当,结束了作为明帝国军户的宿命,保全了生命的种子,开启了后人新的农耕生活,時至今日仍在这片黄土地生根开花,开枝散叶。

        鹏、宁二公被后人尊为阳和卫先祖,“保招魂”至神嘴窝村奉祀。

作者:村夫_f2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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